按照《南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》(通大学〔2011〕50号)、《南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》(通大学〔2011〕46号)、《南通大学学生校级荣誉称号评选办法》(通大学〔2011〕47号)组织实施,依据学生2021-2022学年度的综合表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地开展测评工作。现将测评结果予以公示,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1年9月16日-2022年9月19日。如有异议,请与院学工办或校学工处反映。
院学工办电话:85012627。
校学工处受理电话和邮箱(电话:85012165,邮箱:xsglk@ntu.edu.cn)。
信息科学技术学院
2022年9月16日